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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产品入境的准入证件所需费用大概是多少?(产品是中国去朝鲜)
产品入境的准入证件所需费用--------------------------------------------------------------------------------
公安部清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表2
2005-5-19
犯罪侦查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发文字号
1 公安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安部
1979年12月24日
2 关于侦查羁押期限从何时起算问题的联合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1981年3月18日 〔81〕公发(研)36号
3 公安部对《关于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夹带运输危险品如何处理的请示》的批复 公安部
1991年8月26日 公法〔91〕112号
4 关于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1991年9月19日 公通字〔1991〕89号
5 关于公安机关内部对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1991年12月2日 公通字〔1991〕111号
6 关于修改对外国人刑事拘留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
1992年7月16日 公通字〔1992〕87号
7 关于到外地对案犯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几个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1993年4月28日 公通字〔1993〕40号
8 关于贩卖枪支零部件定性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
1994年1月1日 公复字〔1994〕1号
9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
1996年12月20日 公通字〔1996〕87号
10 印发《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
1997年1月15日 公通字〔1997〕5号
11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对农用船只违规营运等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的案件的管辖及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公安部法制司
1997年5月28日 公法〔1997〕59号
12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对非法贩卖伪造的有价证券行为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的答复 公安部法制司
1997年12月9日 公法〔1997〕133号
13 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刑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1998年1月23日 公通字〔1998〕6号
14 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如何理解《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28条的答复 公安部法制局
2001年4月23日 公法〔2001〕79号
出入境管理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发文字号
1 公安部关于外国侨民运灵柩或骨灰出境、迁移时须持运灵柩(骨灰)执照的通令 公安部
1953年1月17日
2 公安部为颁发《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关于实施外侨管理四项法规的内部工作规定》的通令 公安部
1954年7月26日 公政甲字1250号
3 公安部对中外婚生混血儿国籍问题的说明 公安部
1954年9月25日
4 关于对出、入、过境民航飞机检查手续的指示 公安部队司令部
1954年10月6日
5 关于中外领袖率领代表团出入国境检查问题的指示 公安部、公安军司令部
1955年11月4日
6 公安部关于处理国籍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1956年2月29日 〔1956〕公治字26号
7 关于对秘密来往我国外宾检查问题的通知 公安军司令部
1956年4月29日
8 对出入国境民航飞机检查与监护的程序与方法的指示 公安军司令部
1956年4月29日
9 公安部关于改变外侨办理签证手续缴纳相片张数的通知 公安部
1956年6月12日 公一庚字0236号
10 公安部关于归国华侨及其日籍眷属重返日本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1956年6月20日
11 关于边防检查站和海关对旅客行李物品检查处理工作分工配合问题的规定 公安军司令部、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
1956年9月4日
12 公安部颁发《关于办理临时来华外国人签证手续的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
1956年10月29日 〔1956〕公一庚字412号
13 关于军用飞机出入国境检查问题的批复 公安军司令部
1956年12月22日
14 公安部关于对持外交、公务护照的临时来华外国人出境签证改由外事机关办理的通知 公安部
1957年1月15日 〔1957〕公一庚字011号
15 公安部第一局关于办理外国人另纸签证的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
1957年4月1日 〔1957〕公一庚字119号
16 公安部关于兄弟国家留学生、实习生因公旅行、迁移出省的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1958年4月26日 〔1958〕公一丁字200号
17 外交部、公安部关于1958年遣送苏侨问题 外交部、公安部
1958年6月12日
18 公安部对携带我国机关团体等单位所发证件、证章出境的处理办法 公安部
1959年6月6日
19 公安部转发上海市公安局党组《关于外轮外籍旅客申请登陆旅行的处理意见》 公安部
1960年2月26日 〔1960〕公一丁字142号
20 公安部关于外国因公申请从大连港口入境问题的处理意见 公安部
1960年4月3日 〔1960〕公一丁字440号
21 外交部、公安部关于转发驻苏使馆关于苏联公民赴华问题的报告以及关于苏联公民因私来华证明问题的通知 外交部、公安部
1960年5月27日 〔1960〕公一丁字749号
22 公安部复对持用越南护照的华侨签证手续不符的处理问题 公安部
1960年7月6日 〔1960〕公警字199号
23 公安部、外交部、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解决福建省外侨国籍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外交部、华侨事务委员会
1960年8月25日 〔1960〕公一丁字747号
24 公安部关于外国轮船船员从湛江港口过境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
1960年9月15日 〔1960〕公一丁字1204号
25 公安部关于对在外国籍人员护照上注明偕同成年人进出国境处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
1960年12月16日 公发〔1960〕17号
26 公安部、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国内处理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籍的人选籍问题的内部通知 公安部、华侨事务委员会
1961年3月10日 〔1961〕公治字50号
27 公安部关于开始受理选籍的通知 公安部
1961年3月24日 公发〔1961〕43号
28 公安部三局、外交部领事司关于中国籍朝鲜人民复员军人和中国籍朝鲜族去朝参加建设人员回国后的国籍处理问题 公安部三局、外交部领事司
1961年3月30日 〔1961〕公治字80号
29 公安部关于处理中国人要求办理外侨登记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1961年6月16日 公发〔1961〕74号
30 公安部一局、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朝鲜公民因私来华证明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一局、外交部领事司
1961年6月30日 〔1961〕公一甲字855号
31 公安部一局关于统一苏联公民因私来华出具证明格式的通知 公安部
1961年8月23日 (61)公一甲字1135号
32 外交部、中侨委、公安部关于处理印尼人申请出境问题的通知书 外交部、中侨委、公安部
1961年10月28日 〔1961〕公一甲字1325号
33 公安部关于蒙古公民因私来华证明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1962年2月15日 公发〔1962〕15号
34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处理苏侨出境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
1962年5月30日 公一甲辰109号
35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处理苏联公民申请来华探亲问题的通知书 公安部、外交部
1962年5月30日 公一甲辰110号
36 公安部关于外国人在北戴河自由活动区域暂行规定的意见 公安部
1962年6月15日 〔1962〕公一甲字579号
37 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印度侨民出境问题 外交部、公安部
1963年2月7日
38 公安部关于朝鲜公民因私来华审批问题的意见 公安部
1963年2月22日 〔1963〕公发(政)121号
39 外交部、公安部关于持非法苏联护照的人要求去苏问题 外交部、公安部
1963年3月4日 公一甲寅68号
40 公安部、外贸部关于外籍人员携带快报刊物进口处理问题的联合通知 公安部、外贸部
1963年3月26日 〔1963〕公发(边)203号
41 公安部复关于外国人去秦皇岛和山海关旅行的审批手续问题 公安部
1963年6月13日 〔1963〕公发(政)410号
42 公安部关于迅速给印度归国难侨的外籍眷属办理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手续的通知 公安部
1963年6月18日
43 公安部关于处理我国留苏学生及他们的苏籍贯配偶出、入境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1963年9月12日 〔1963〕公发(政)674号
44 公安部关于加强外国留学生、实习生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 公安部
1963年10月21日 〔1963〕公发(政)870号
45 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处理无国籍四教派分子出境问题的意见书 外交部、公安部
1964年1月3日 公一甲亥390号
46 公安部关于对日侨申请回国和回国探亲的处理办法的通知书 公安部
1964年1月10日 〔1964〕公发(政)29号
47 国务院代表会议送旅行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居留旅行管理条例 公安部
1964年4月13日
48 公安部一局复同意处理日本孤儿养子国籍问题的意见 公安部
1964年9月4日
49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中国籍贯俄罗斯族东正教徒出国去资本主义国家问题 公安部、外交部
1964年9月24日 〔1964〕公发(政)614号
50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外国旅行者申请入境签证和外国人申请过境签证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
1964年9月28日 〔1964〕公发(政)629号
51 公安部关于外国人因私事申请从青岛港口入境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
1964年12月23日 〔1964〕公发(政)883号
52 公安部关于原缅甸籍人的国籍确认问题 公安部
1964年12月29日 〔1964〕公发(政)902号
53 外交部、公安部关于新疆“入籍巴侨"去巴问题 外交部、公安部
1965年1月27日
54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对苏方批准退出苏联国籍的人的管理意见 公安部、外交部
1965年6月5日 〔1965〕公发(治)373号
55 外交部、公安部、旅游管理局关于外国自费旅行者来华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 外交部、公安部、旅游管理局
1965年7月1日 〔1965〕公发(政)361号
56 公安部、外交部复对葡萄牙等国人申请入境过境签证事 公安部、外交部
1965年8月14日 公一甲未113号
57 公安部关于来华探亲的朝鲜公民要求在华长期居留的问题 公安部
1965年10月29日 〔1965〕公发(政)627号
58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中越混血儿要求退出中国国籍问题 公安部、外交部
1965年11月30日 〔1965〕公发(治)700号
59 公安军司令部转发国务院外办《关于对出入国境外国人携带胶卷处理问题的报告》事 公安部
1965年12月18日 〔1965〕司边字418号
60 公安部关于来华探亲的朝鲜公民要求在华长期居留的问题 公安部
1966年11月29日
61 外交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民航总局告对过境去越外国人加强管理的通知 外交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民航总局
1967年2月7日
62 公安部、外贸部、贸促会、外交部关于改进来华外国商人入境审批工作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外贸部、贸促会、外交部
1967年4月20日 〔1967〕公发(政)70号
63 公安部、外交部、红十字会关于日侨回国问题的通知书 公安部、外交部、红十字会
1970年9月30日 公侦发文100号
64 公安部关于改变外国人签证收费的通知 公安部
1971年10月13日 〔1971〕公政保发245号
65 公安部关于给出境人员换发出境证件应注意是否已售给外汇的通知 公安部
1973年2月28日 公治〔1973〕79号
66 公安部政保组转发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改变在外国护照上发另纸签证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
1973年7月3日 公政保〔1973〕1162号
67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处理我朝鲜族公民私自领得朝鲜《海外公民证》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
1973年10月8日 公发〔1973〕86号
68 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日侨回国和探亲旅费补助的暂行规定 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
1973年10月11日 公发〔1973〕88号
69 公安部关于颁发《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
1973年10月16日 公发〔1973〕90号
70 公安部政保组关于颁发“入出境签证"和“过境签证"章事 公安部
1973年10月24日 公政保〔1973〕1825号
71 公安部、外交部、民航总局复关于国际班机外国旅客临时停留的管理问题 公安部、外交部、民航总局
1974年3月27日 公政保〔1974〕227号
72 公安部关于负责制新的外国人证件、申请表和印章的通知 公安部
1974年5月31日 公发〔1974〕9号
73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日侨赴日探亲和定居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
1974年7月31日 公发〔1974〕15号
74 公安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日侨赴日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财政部
1974年9月26日 公发〔1974〕20号
75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颁发对中国血统的外国籍人入境居留旅行管理的内部试行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
1974年10月28日 公发〔1974〕23号
76 关于在国际航线国内段上载运国内客货的通知 民航总局、公安部、外贸部、卫生部
1975年12月29日 公四字(75)95号
77 公安部、外交部、民航总局关于乘坐国际班机过境旅客护照查验和管理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民航总局
1976年9月7日 公发〔1976〕30号
78 公安部四局复《关于巴驻华使馆要求持首都机场通行证登本国飞机》事 公安部四局
1976年12月30日 公四发(76)72号
79 公安部一局、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朝侨办理去朝签证手续的意见 公安部一局、外交部领事司
1977年6月1日 公一发〔1977〕715号
80 对外轮船员名单上香港海员的国籍问题的处理意见 公安部四局
1978年2月13日 公四字(78)第13号
81 公安部关于劝阻朝鲜侨民出境去港、澳、日本等国的通知 公安部
1978年7月27日 公一发〔1978〕1716号
82 公安部关于外商去香港或经香港去第三国签证问题的通知书 公安部
1978年8月10日 公一发〔1978〕1856号

在印尼留学生办理暂住证需要交费吗
在该地方留学生办理暂住证需要交费。
印尼政府为了确保留学生的安全和福利,要求留学生办理暂住证并支付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行政费用、签证延期费用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费用。
通过收取这些费用,印尼政府可以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确保留学生的安全和福利,同时也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远见网
中国的高中学生如何到澳大利亚读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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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澳洲提供物超所值的高品质教育。澳洲的生活费和学费远较英国和美国为低,但是其生活水准却是世界一流。在澳洲念书花费很值得,澳洲的学费和生活费用比美国,英国来的便宜。
学费会因选择的学校不同而有所差异,本网站仅提供一个平均的费用指南。国际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但由於竞争十分激烈,因此在澳洲读书的国际学生大都是自费生。
澳洲是全世界生活水准最高的国家之一,这里的国际学生每周大约花费澳币 $335在住宿、食物、衣服、娱乐、交通、国外及国内旅行、电话和其他杂项开支。澳洲中小学的学生花费稍微少些,住宿、食物、娱乐、交通等合计每周大约
花费澳币 $275。这只是一般性的指南,要记得每个人因环境、所在的地点、课程和生活方式的不同,会让费用有所差异。
要获得澳洲学生签证,您必须能够证明您有足够的金钱支付留学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和旅费。您可以在留学期间做兼职工作,但不应该以它作为唯一收入来源。
澳洲的国际学生在澳洲停留期间需要投保海外学生健康保险(OSHC)。在澳洲时学生也该负责自己的意外和产物保险。在出国前先买好涵盖行李遗失、机票取消险和遣送回国等项目的意外险,是个不错的好主意。
学费:
到澳洲留学的国际学生必须先缴交学费。澳洲的学费比英国或美国低廉许多。
有些学校会要求学生缴付一些额外费用,包括: 学生会员费、图书馆和实验室费用和运动设施费。此外,您也可能需要支付 一些课程的额外费用,例如:郊游费、书本费、文具和其他材料费用。 这些费用将会因课程和学校而有所差异。因此下列费用只能作为参考。所有的学费都免徵澳洲货物及服务税 (GST)。
学校将会告诉您付费方式及缴费时间。
大学先修班课程:
每年AU$9,000 - 19,000例如:大学入学、预备班和衔接课程
学士学位:
每年AU$16,000 - 24,000例如:文学、商业、经济和法律的课程
以实验室为基础的学士学位
每年AU$23,000 - 26,000例如:科学和工程课程
研究所:
硕士证书
硕士文凭
每年AU$9,000 - 23,000
硕士学位
博士学位
每年AU$14,000 - 24,000
学校:
高中每年AU$13,000 - 20,000
小学和初中每年AU$8,000 - 18,000
英文语言训练:
要看课程持续的时间或学校而定
每周AU$260 - 400
澳洲的生活费
澳洲是一个成熟、友善和消费低廉的国家,并且是享有全世界最高的生活水准的国家之一,国际学生在澳洲每星期平均花费大约 $360澳币在下列的项目上 :
住宿
食物
衣服
娱乐
交通
国外及国内旅行
电话
杂费
您的支出可能会有所出入,要视乎您所选择的课程、住宿的地点和生活方式而定。
住宿选择及费用:
发现澳洲丰富的住宿选择,根据您不同的预算和需要,有几种高水准的学生宿舍,可供选择。 选择项目如下:
学校可帮忙学生找住宿,检查租约及租房的有关条件,并能为您安排临时的住处,好让您有足够时间考虑长期住宿的选择。学生布告栏和报纸时常有房间分租、公寓和洋房出租广告。
欲查询进一步的资料,可联络您的学校。
住宿选择 大约费用
住宿家庭或农庄住宿 每周AU$110-270
住宿家庭是了解在澳洲的生活方式的最自然和最好的方式。这对较年轻及就读短期英语课程的学生十分普遍。通常费用包括膳宿在内。单一或双人房间都可能有,而且费用将会不同。 自己准备食物 的住宿家庭比较便宜。 农村地区的住宿家庭提供相同服务。
学校有一本愿意提供国际学生住宿的家庭登记簿。学校会确保住宿家庭有好的名誉,同时住宿服务要能达到一定的水准。
青年旅馆和招待所 每周A$80-135
青年旅馆通常由澳洲青年旅社协会(Youth Hostels Australia)和基督教青年会 (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简称YMCA)负责管理。 学生共用厨房和浴室设施。
分租的住宿:
出租的住宿 每周AU$70-250
每周AU$100-400
学生时常和其它学生分租。他们在布告栏上和在报纸中登分租广告。 学生可能必须自己自备家具。
租洋房、公寓或房间时, 房东需要您先付一个月的租金,而且另外还要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
寄宿学校 一年AU$10,000-20,000
许多私立高中为国际学生提供住宿、膳食和洗衣服务。
注意:学费不包括在内
大学住宿 每周AU$80-250
大学大多提供多种校园里或校外接近学校的住宿选择,例如大学公寓、大学宿舍馆或大学宿舍厅。大学宿舍通常是比较便宜,全职的国际学生较为喜欢。 费用要看宿舍类型而定。
大学公寓
大学大多提供多种在校园里或校外接近学校的住宿选择,例如大学公寓、大学宿舍馆或大学宿舍厅。大学宿舍厅通常是比较便宜,全职的国际学生较为喜欢。 费用要看宿舍类型而定。
大学宿舍馆
大学宿舍馆包膳食 ,比住大学宿舍厅要贵一些。学校负责清洁和家务。运动和交谊设施、课业辅导服务、图书馆和 (通常) 电脑都有提供
大学宿舍厅
大学宿舍厅位於校园内或靠近大学校园附近,而且通常比大学宿舍馆便宜,很受国际学生的欢迎。 学生通常在宿舍吃饭,同时使用学校的清洁服务。 只有全日制的学生才会被接受。因为申请的学生过多,学生要很早提出申请,才能申请得到宿舍。
海外学生健康保险:
在澳洲对国际学生有特别的医疗保险,叫做海外学生健康保险(Overseas Student Health Cover ,简称OSHC),除瑞典和挪威来的学生外,所有持学生签证的国际学生在澳求学期间内,都必须投保OSHC。O SHC就是像澳洲本国人的医疗保险Medicare(澳洲全国健康保险计划)那样,保障海外学生健康预防万一。
如何投保海外学生健康保险
您需要填妥海外学生健康保险(OSHC)的申请表, 任何澳洲政府认可可办理OSHC的保险公司 和大多数的学校,都可以索取申请表。您当地的教育谘询顾问在帮您处理申请学校时,可协助您填表及缴保费事宜。
只有已经澳洲政府核准的保险公司,才有资格提供OSHC服务。
如果您持非学生签证来澳,并且从事三个月学习(或不到三个月)的话, 您没有资格申请OSHC。 在这情况您可买旅游或私人的医疗保险。< /p>
医疗保险要多少钱?
OSHC 保险费要看您在澳洲停留多久而定。保险费因您的保险基金而定,通常保险费从三个月$75 (一年$312)。如果您的配偶及[或]孩子陪您一起到澳洲,您将要支付全家的保险费。来澳洲之前,您得先付清OSHC 保险费。
当您抵达澳洲时
当您到达澳洲以后,请向您投保OSHC的保险公司确认您的 OSHC 保险资格。您所投保OSHC的保险公司将会检查您的护照,来核实您的身分,确保您的保险期是正确的。
延长保险期
OSHC 保险期必须包括您在澳洲停留的全部期间,每当您注册或每12个月您必须重新续约一次。当您的学业已进入最后阶段,这最后一次的保险续约可以一次投保18月。
大多数的学校会替学生将续约保险费交给办理OSHC的保险公司。保险续约后,保险公司会自动发一张新的保险卡给您。
当 OSHC 保险资格中断时,保险公司将不会支付您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
OSHC保险范围包含那些费用?
OSHC负责大部分的国际学生在澳洲时,可能需要的医疗和住院的费用。 OSHC 也将会支付药费和紧急时的救护车运输费。& nbsp;
那些费用不包含在OSHC范围内?
牙科和验光费不包括,但是学生可保额外保险。
注意OSHC 对既往的病症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予负责, (例如怀孕或保险之前的疾病) ,必须由学生自己负担。
在澳洲留学期间工作
在澳洲求学的国际学生可以在课程开始之后申请工作许可。
如果持有工作许可签证,您每周最多可以在上课期间工作20小时,在假期可以全职工作。在某些情况下,家庭成员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每周最多可工作20小时。硕士生、博士生、澳洲国际发展署(AusAID)和国防资助的学生、家庭成员可申请没有时数限制的工作许可。如果您是硕士学生或博士学生的家庭成员,而学生本人已经开学,您必须出示学校提供的文件证明学生本人已经开始攻读课程。在特定条件下,学生家属可以工作。
学生签证工作许可申请费为60澳元,但此费用会因每年审查而有所变化。查询最新详情,请浏览移民及公民事务部(DIAC)网站。
您在澳洲工作所得只能用来补贴生活费,不应成为您的唯一收入来源。在您赴澳洲之前,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您在澳期间的生活费、学费和旅费。
大多数的学生在上课期间,用部分时间兼职工作。 有些工作与研习的课程有关(例如:法律系的学生在律师事务所兼任的工作,或和学习课程有关的正式实习)。有些学生当中小学生的补习老师,或在学校的餐厅、书店或办公室工作,或做实验室助理。还有一些与研习课程无关的工作,例如:酒保、媬母、园丁、旅馆人员、资讯技术人员、餐厅服务生、收银人员或采水果工人。
奖学金:
澳洲的国际学生大部份是完全自费,因为澳洲留学生奖学金的竞争实在相当激烈。
国际学生可以申请由澳洲政府教育机构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奖学金,而大部份颁发的奖学金都是供大学研究用途,尤其是在研究所课程上。澳洲政府的奖学金并不提供给来这里学习英文的留学生,但仍然有一些由其他澳洲学校提供的英语训练奖学金可供申请。 另外,也有一些其他的组织提供奖学金给国际学生。
澳洲大学所提供的奖学金:
澳洲的大学提供奖学金给国际学生,然而大部份大学只提供给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学习课程和财务支援由大学决定。
金钱事宜
简介
游客在澳洲提款和汇兑都很方便。澳洲大多数市镇和所有城市都有自动提款机(ATM),此外还有银行可兑现旅行支票。澳元相对美元和欧元等世界主要货币越来越有竞争力,因此,到澳洲旅游支持会有所上升。尽管如此,日常生活费用如食品和住宿仍然相当便宜。到澳洲旅行,如果希望游览许多地方,最大的花费就是交通,原因很简单,这个国家太大了。
自动提款机、销售点电子转帐(Eftpo)、信用卡和银行帐户
ANZ、Commonwealth、National、Westpac 等银行及附属分行遍布澳洲,许多银行附设 24 小时自动提款机(ATM)。绝大多数自动提款机接受其他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并与国际网络互联。Eftpo(销售点电子转帐)是一种非常方便的服务,许多澳洲商店都已采用。这就意味著,您可使用银行卡(信用卡或借记卡)直接支付服务费或购买商品,通常还可提取现金。
Visa 和 MasterCard 等信用卡广为接受,包括在银行柜台和自动提款机上预借现金。相比之下,Diners Club 和 American Express(Amex)等签帐卡使用范围比较有限。
对国际游客来说,如果在当地银行开户,应在抵达后六周以内办理。您只需向银行出示护照和提供邮寄地址,便可开户,并收到银行卡。但若在六周以后办理,您还需要提供更多身份证明(ID),如护照、出生证明或附照片的国际驾驶执照等。
货币及货币兑换
澳洲的货币是澳元,一澳元等於 100 澳分。硬币面值有 5 澳分、10 澳分、20 澳分、50 澳分、1 澳元和 2 澳元,纸币面值有 5 澳元、10 澳元、20 澳元、50 澳元和 100 澳元。标价通常为单数澳分,支付时四舍五入为最接近的 5 澳分。
在澳洲,通常可在城市和主要市镇的银行或经许可的货币兑换点(如 Travelex 或 Amex)兑换外币或旅行支票(见下文),十分方便。
税金与退款
商品及服务税(GST)一律是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款的10%,其中包括住宿、餐饮、交通、书、家俱、衣服等,但也有例外,如主要食粮(牛奶、面包、水果和蔬菜)。前往澳洲,或从澳洲出发的国际航空和航海旅行免付商品及服务税,非澳洲居民在澳洲境外购买国内航空旅行时也同样免税。
购物注意事项
讨价还价在澳洲并不普遍,除非在二手市场或在一家商店购买许多全新衣服。在这种情况下,不妨向店家要一个小小的折扣,应无任何不妥之处。
付小费变得日益普遍,在较大城市的咖啡馆和饭店尤其如此;一般来说,小费为帐单的10%。不过,不给小费也无不妥。乘坐计程车时,如果不要求找零,司机总会非常感激。
免费活动
对於想要节省费用的人,澳洲也有许多不需要花费一分钱或几乎相当於免费的活动。澳洲有 500 多个原始的国家公园,您可以漫步其中,欣赏美妙的自然风景和本土动物。您可以在一望无际的海滩尽情散步、在大型市场上观看来来往往的人流、在一流的免费艺术馆和博物馆了解澳洲的艺术和遗产(参见「文化」章节),您还可以参加充满浓郁澳洲气息的节日,如每年夏季在全国各处海滨举行的冲浪救生比赛等。诸如此类,数不胜数。因此,请尽情享受快乐时光,就算以学生的收入水准也能尽兴。
澳洲地理
简介
澳洲位於印尼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以南,是屹立在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广阔岛屿大陆。作为世界上第六大国家,澳洲东西绵延约 4,000 公里、南北约 3,200 公里。澳洲内陆地区大多地势平坦、土壤贫瘠、人烟稀少。人口大量聚集在狭长且富饶的东部沿海平原和东南沿海地区。澳洲幅员辽阔,不仅意味著千变万化的气候,更告诉世人,无论何时,澳洲总有某处气候怡人。
气候
澳洲将近三分之一的国土位於热带,其余位於温带。大陆东南角和塔斯马尼亚岛是澳洲最寒冷的地区。
澳洲的季节
夏季十二月 – 二月
秋季三月 – 五月
冬季六月 – 八月
春季九月 – 十一月
时区
由於幅员辽阔,澳洲划分为三个时区。夏季期间,澳洲部分地区还实行夏令时。
澳洲的时区
澳洲东部标准时间(AEST)
格林威治时间减去 10 小时
包括:(澳洲首都地区、新南威尔士州、昆士兰州、塔斯马尼亚州、维多利亚州)
中部标准时间(CST)
东部标准时间减去 30 分钟
包括:(南澳洲、北领地)
西部标准时间(WST)
东部标准时间减去 2 小时
包括:(西澳洲)
澳洲夏令时(ADST) 十月末 – 三月末
东部标准时间加上 1 小时
包括:(澳洲首都地区、新南威尔士州、南澳洲、塔斯马尼亚州、维多利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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